瀏覽單個文章
虎斑貓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引用:
作者shadow2013
舊法確實可以利用不滿40小時來達到你說的漏洞。

但一例一休新法,為了改進這個漏洞,會把七天循環裡的第六天起的工時(不管當周滿不滿40小時),
強迫算進加班費計算裡,所以這個漏洞會補起來,但有沒有破解之道,目前待觀察。


問題是各公司的人事會不會依新法計算這些工時與加班費啊,我看很難吧...

我公司表定的上班時間是8小時40分,已經行之多年,多出"區區的"40分鐘當然不給加班費,但全公司經年累月累積起來就是很可觀的工時與產能,足夠老闆換新車了...
舊 2016-10-06, 03:51 PM #6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虎斑貓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