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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成立要件有新穎性與進步性,
如果這的電路以前已有廠商使用,
新穎性顯然就出了問題.
而相同的機構賦與新的解釋,
來強調進步性應該是無效的,
因為不能證明別人使用時沒這個功效.
但專利有時會因其他考慮耍賤招,.
例如幾年前蘋果把一些習知技術拿去申請專利,
再透過這些專利, 試圖阻止三星等其他廠商與其競爭.
那些專利在其他國家沒被承認,
但美國專利局, 會為了保護本國產業讓它通過.
更甚者法院都判決三星勝訴的專利官司,
歐巴馬一樣否決.
ps.
這種亂申請與爛訟似乎是3C產業的特色(因為生命週期太短, 大家都在爭短期的錢)
像汽車產業臺面上大家都是名門大廠, 把習知技術拿去申請專利, 會被同業恥笑.
因為產業特色是靠真正技術本質賺長期錢, 不會這麼幹.
所以汽車產業大廠間, 幾乎沒聽過為了專利在打官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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