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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164
專利的取得,並不限於形成專利的技術

也就是說,不管採用的技術有多簡單多簡陋

只要符合專利要件,就能取得專利

有個還蠻有名的教案,是有關辦公室常見的大型影印機

但我很久沒複習了,內容快忘光了

早期的大型影印機,在進紙時常會卡紙(可能都90度把紙捲上去吧?),

後來有人在進紙匣裡加上一塊斜板(變成都45度把紙捲上去)

在取得專利後,引來一堆影印機製造商靠北這東西算什麼專利? 就加一塊斜板而已誰不會?

但問題是以前沒人這樣做過,而且確實解決了卡紙的問題

法官駁回的理由就如我以上所述:專利的取得,並不限於形成專利的技術

當然這樣的專利,如果不是第一個取得專利的,自然會與很多前案很類似,

底下是我做第一次前案檢索的結果





我只有看圖而已,內文沒看

我看這篇專利的專利範圍,是在電源阻抗調整電路上再增加二極體,

或是在電源阻抗調整電路上再增加電晶體和二極體,

是不是就是靠這兩樣東西來與前案作出區隔,這還需要做第二次調查
舊 2016-10-03, 10:46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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