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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安樂死合法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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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gg5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52
以前的CEO,我贊成安樂死,就字面意義,每個人都可能變老,不願那時無力照顧自己,拖累子孫。
現在的CEO,『我走自己的路』,這一堆要我養那麼久,通過後,派長照的囉嘍進行個別虐待,一個個生不如死的時候,不得不趕快尋求安樂死。年金可省了多少?負責照顧的人業績就根據弄死幾個,私下分紅。
無『信』不立,打什麼歪腦筋?
2016-09-30, 10:41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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