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老柏(第四)
Senior Member
 
老柏(第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引用:
作者BMG
如果有告下去變公訴罪就好玩了
放甚麼人家是女生的大絕都沒用

別鬧了,人家可是拖新娘下水的,她們篤定告下去新娘也有罪對方不敢告

而且可以說是新郎送的(畢竟是他丟出來的),不算侵占
__________________
[/url]
老柏                 老柏(第二)

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舊 2016-09-28, 08:33 P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老柏(第四)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