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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淺間山 早乙女研究所
文章: 415
引用:
作者referee_c
些微?那倒不一定.

給大家一個觀念,平均速度不是前後速度相加除以二,但直線等加速度運動時,某段時間內的平均速度,剛好會是那段時間內的前後速度相加除以二.

如果車子作等加速度運動,在3.6秒內速度從96km/hr均勻增加到104km/hr,走100公尺,平均速度是100km/hr.
雖然這3.6秒內,車子並無明顯的加速,但前後速度已經都明顯違規了.


這一些誤差跟長時間占用內車道相比, 重要到要爭論那麼久?
我沒有很仔細一一看完前面的文,
但乍看感覺你的爭論的點就是要開車的人分毫不差的在速限,
有任何誤差就是違規, 不管有沒有占用內車道 ?

這一篇的重點應該是在於該不該長時間占用內車道吧
舊 2016-09-27, 01:10 AM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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