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reamlay
哪不是公審 不知道這詞誰 先提出來
1. 這樣的場合以咨商本身,去除 同理心(他只是一個基本課,告訴你要有,但咨商不能被主導,當然習慣的的咨商角度也有關)
2. 這樣的場合非常難得,上一次,可能就是別人看書的幾年時間才能得到的功力(前提是想得到) 還有人錄音/影 還流出去,代表他們被自己人給害了,這個人拜託,不要當咨商師,連最基本的保密都做不到,不只是不會,或是不懂運用咨商,洩露出去的人 還會害死人
也害死在場的多位
這是一個很小眾,經驗主義,去除人性,來尋找/面對 那個可能是真正自己的 咨商技巧
一下的光景就把幾十年的經驗全over. 但又剛好卡在是學生,還是學習的 level 這樣的狀況,和時間要面對自己 哪有可能,不然直接跳碩士考咨商師就好,哪有那麼簡單。
面對的是經驗老道,哪是祖師級,國外也算是大師級, 什麼事,基本上聊個幾小時就知道是什麼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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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問再怎麼鑽研,不能泯滅良心。 老師再怎麼偉大,不能欺壓學生。
學術再怎麼獨立,不能跳過法律。
可以告訴大家是甚麼心態,可以將法律上的被害者。拿出來當眾批評討論?
尤其是在公訴罪審理中的前提下。系所可以跳過法律進行所謂的研究?
也許你可以拿一堆學術理論說的天花亂墜。哪是你的學問。
但設身處地來說,你有替女學生被害人想過嗎?那要是你的親人,
你能坦然的說這是為了學術研究嗎?
輔大校長的道歉信你能看懂其中為何道歉的道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