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ZANG0972
看太多了,光是感情的不和睦,就要貼人家住在哪,在哪工作,電話,什麼的...你把個資法放哪?你把法律放哪?
今天他(或是她)是對不起你,但是,不代表你可以隨意處置他(或是她),就像虐貓是錯的,但是你要是k了人家,人家一樣可以告你傷害!!你一樣要吃傷害的官司。
一個好好的網路平台,搞到這樣,真的很low,而且很常見!!所以fb我真的不用了,說真的pcdvd還比較好,理性的人太多了。反而可以好好討論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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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狀況??
自己不願意放資料上去就別放啊~ FB也不會發搜索票來要求你放資料上去啊
關個資法屁事?
朋友一大堆丟了一大堆個人資料上去FB 然後再來怪 FB 資料流出去
誰的問題比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