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惡蟲
不知道你的意思是?
司法機關的偵查權並不受學校的限制,學校方面是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來進行性平調查,這與司法偵查是併行的,並不相關,也不會因此停止司法方面的進度。
不過話又說回來,這次心理系的這個會議,好像也與學校的性平委員會不一樣,不知道他們是基於何種法律來組成,又在進行什麼樣的程序,這點目前還不清楚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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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 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來進行性平調查
應該有一定的規章規範,參與資格與目的
如被害人之權益保障及學校所提供之必要協助
但 我看不出 他們所組成的團體與行為 有符合性平會
我所謂的司法問題是指 非司法機關與法律諮詢人員針對特定案情的情節找被害人要求說明並做出判斷這件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