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un_king.tw
輔大校長確實該道歉,用院長的地位壓迫受害嫌移學生,如果你是當下的輔大學生,你敢拒絕?
這已經不配為人師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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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及網路資訊混亂,搞得我們很亂
發現夏林清在FB一直用"巫女士"來稱呼受害者
再去查一下資料,發現受害人在去年已經畢業
也就是案發時是六月底,受害人是在等拿畢業證書
所以整件事在後繼調查,受害人大慨八月拿到證書後畢業離校,不再具有學生身分
我推測校方處理的態度,你已經不是在學的學生,要照顧的當然是"還在學的加害者"
這位受害者的姓氏比較特別,他同意男友公開了自己的名字
結果在搜查資料時,一不小心竟然在地方小新聞中看到他本人的照片及從事什麼工作
(看他的工作內容是關懷弱勢,人也長得像鄰家女孩,打扮純樸)
不知是否校方欺負他已離校,又遠離台北,反正擺爛拖了一年也沒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