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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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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引用:
作者gun_king.tw
輔大校長確實該道歉,用院長的地位壓迫受害嫌移學生,如果你是當下的輔大學生,你敢拒絕?

這已經不配為人師表了


媒體及網路資訊混亂,搞得我們很亂

發現夏林清在FB一直用"巫女士"來稱呼受害者

再去查一下資料,發現受害人在去年已經畢業

也就是案發時是六月底,受害人是在等拿畢業證書

所以整件事在後繼調查,受害人大慨八月拿到證書後畢業離校,不再具有學生身分

我推測校方處理的態度,你已經不是在學的學生,要照顧的當然是"還在學的加害者"

這位受害者的姓氏比較特別,他同意男友公開了自己的名字

結果在搜查資料時,一不小心竟然在地方小新聞中看到他本人的照片及從事什麼工作
(看他的工作內容是關懷弱勢,人也長得像鄰家女孩,打扮純樸)

不知是否校方欺負他已離校,又遠離台北,反正擺爛拖了一年也沒結果
舊 2016-09-26, 11:02 AM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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