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US
不是要開始調查, 實際上早就已經調查完畢而且人都以趁機性 交起訴了.
比對被害人男友和夏林清女兒(第一時間到被害人家, 而且被害人男友和她因學運而認識)兩造共同一致的說法
其實2015年6月28日就已經報警+校內教官而且相關的證據都有採集, 6月29日到新莊分局做筆錄.
調查最終在2016年1月份完成DNA比對並起將王嫌起訴.
2015年9月當事人提報輔大性平會, 而2月份應該是根據1月份DNA比對結果加重證據所以把王嫌退學.
由於性侵案件屬公訴罪因此不會有所謂的 "吃案"存在, 這或許是道歉文中提到老師沒吃案(因為她沒這個能力)的原因.
今年當事人男友的PO文, 或許是打算給王嫌除了法律層面之外的公審才會訴諸臉書吧?
而用詞遣字會想指責河蟹, 應該是他認為工作小組試圖把這件事情導向酒後(雙方)亂性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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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現在,還是霧煞煞
吃案?
檢察官都以乘機性 交罪起訴了,這是非告訴乃論,不能私了,何來吃案?
該王嫌已被退學了
河蟹了什麼?
現在剩下的問題是輔大自己的性平會報告,不管夏教授想如何導向,也改變不了被起訴上法院審理的事實
說實在,我是受害家屬會告訴受害女生,性評會評你老木,都進入司法程序,要交代的事都提供給檢方,再有關案情問題不便再說
都起訴了,王嫌也退學了,我實在不知性評會要評什麼?應該做的不就是對受害者心理輔導嗎?
是這個姓夏的教授要提交報告,詢問受害者時的口氣太差?
我學生時代也遇過,校方永遠高高在上,明明是受害者,把你當成是嫌疑犯來質問
最重要的是,不是吃不吃案或是河蟹不河蟹
夏教授成立的小組一年多了,有什麼需要查的?一天就問完的事,拖了一年還提交不出任何報告
能力如此之差,做事如此之混,就算把他FIRE掉也是剛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