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areluya6510
第一,測速槍確實是執法工具,但是不適用這個例子,因為這個case從來沒有測速槍的資料,所有時速都只能推估。用測速槍的都普勒效應測得為瞬時速度來堵人家平均時速算法錯誤本來就只是亂入。
第二,測速槍本身就有誤差值,與真實時速之間也只能說差異不大,因為你沒辦法肯定測速槍測到的是100%準確還是在誤差範圍內。
第三,這個case計算平均時速是以幾秒移動多少公尺計算得出,本身就不是100%準確,只是推估值。假設這個推估值跟當時行車時的真實時速相同,再假設剛好有測速槍測速,那兩者之間的差異也不大。 沒辦法理解要怎樣才能扯到執法工具的計算標準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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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你測速原理,是讓你知道真正的瞬時速率不是某段時間內的平均速率.
想用某段時間內的平均速率來證明某瞬間有沒有在限速內,根本緣木求魚.
有趣的是,你都說用測速槍測到的,不一定是100%準確,那怎麼會認為用一個錯誤的算法(前面提過,不再重複)來算車速,會值得參考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