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sshih
講到度量衡,就是一板一眼,沒啥叫做差不多
我以前待過的一家系統廠,QA部門送件去UL 和TUV
沒過就沒過
哪來那麼多差不多
更何況我們現在講的是警察手上的執法工具
計算標準可以差不多嗎?
|
第一,測速槍確實是執法工具,但是不適用這個例子,因為這個case從來沒有測速槍的資料,所有時速都只能推估。用測速槍的都普勒效應測得為瞬時速度來堵人家平均時速算法錯誤本來就只是亂入。
第二,測速槍本身就有誤差值,與真實時速之間也只能說差異不大,因為你沒辦法肯定測速槍測到的是100%準確還是在誤差範圍內。
第三,這個case計算平均時速是以幾秒移動多少公尺計算得出,本身就不是100%準確,只是推估值。
假設這個推估值跟當時行車時的真實時速相同,
再假設剛好有測速槍測速,那兩者之間的差異也不大。 沒辦法理解要怎樣才能扯到執法工具的計算標準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