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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1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受害者太天真,當學校不走司法途徑,以工作小組方式處理,就是想息事寧人,當時應
該第一時間報警,成案之後就不用受那麼多委屈,學校無權介入。

該院長真的是不食人間煙火,居然檢討被害人,甚至影射被害人私生活開放,只顧自己
名利不管學生受傷,這種人應該永遠從教育界消失,噁心到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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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舊 2016-09-23, 10:24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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