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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現髮夾彎!入法放颱風假 勞動部改口:須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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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om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72
不好意思 當機。
補上
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1項「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 ..... 職務時,因天然災害直接發生事故導致之傷害,不得視為職業傷害。
所以呢.....
勞工颱風天意外 不得.....
但是勞保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 第13條
被保險人於執行職務時,因天然災害直接發生事故導致之傷害,不得視為職業傷害。但因天然災害間接導致之意外傷害或從事之業務遭受天然災害之危險性較高者,不在此限。
__________________
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2016-09-23, 03:20 AM #
32
pomp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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