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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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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US
應該修法成若颱風天強迫出勤造成人員傷亡的話, 除以過失殺人罪名究責雇主並同時起訴勞動部官員未能盡到督導雇主之責, 連帶處分.

那颱風停電停水,打電話去台電台水罵,強迫員工颱風出勤維修的民眾要不要一體同罪?
舊 2016-09-22, 08:28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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