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引用:
作者MUS
全世界國家不訂颱風假是因為天災本來就不會列在 "假期", 而是屬於"緊急情形"
天災在多數國家都是統一由洲/區/省/ 市等等受災/ 可能受災的區域來頒布緊急處置情況, 停班停課當然就是因應的處置

天然災害無法歸責雇主? 對勞工而言超時工作的爆肝人為災害是要怪勞工太愛工作就是?
業務需求不一所以強制放假有困難? 有業務需求緊急到需要員工冒生命危險去上班就是?

應該修法成若颱風天強迫出勤造成人員傷亡的話, 除以過失殺人罪名究責雇主並同時起訴勞動部官員未能盡到督導雇主之責, 連帶處分.

颱風天當然不能列入"假期",有些行業的特殊情況必需有人去上班

鄰近的香港為例,他們也常遇到颱風天,近年來氣候異常,他們連暴雨等級都列入要不要上班

不用上班跟是否假期是兩回事,香港會上午掛八號颱風下午解除,勞工可能放半天又要趕去上班,同樣,下午天氣變惡劣,經常有上了半天班,下午趁大眾運輸沒停前先趕回家

他們有對於天然災害立了專法,而不是列入放假


引用:
香港勞工處 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

第五章 支付工資和津貼

工資的扣除

颱風和暴雨都是自然災害,即使事先未有訂明工作安排,但僱員由於惡劣天氣或因不受控制的因素影響而缺勤,僱主不應扣除他們的工資。同樣,他們的勤工獎也不應受到影響。

對於那些須按訂明的工作安排上班但缺勤或遲到的僱員,僱主不應不問情由地扣除他們的工資,而須了解原因,並考慮每宗個案的獨特情況。
舊 2016-09-22, 07:42 P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cle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