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郭芳煜表示,全世界並沒有一個國家將颱風假訂入法律,且天然災害亦無法歸責於雇主,要求雇主負擔放假薪資,有討論空間。其次是,各行各業差異很大,業務需求不一,強制颱風假統一放假亦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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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國家不訂颱風假是因為天災本來就不會列在 "假期", 而是屬於"緊急情形"
天災在多數國家都是統一由洲/區/省/ 市等等受災/ 可能受災的區域來頒布緊急處置情況, 停班停課當然就是因應的處置
天然災害無法歸責雇主? 對勞工而言超時工作的爆肝人為災害是要怪勞工太愛工作就是?
業務需求不一所以強制放假有困難? 有業務需求緊急到需要員工冒生命危險去上班就是?
應該修法成若颱風天強迫出勤造成人員傷亡的話, 除以過失殺人罪名究責雇主並同時起訴勞動部官員未能盡到督導雇主之責, 連帶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