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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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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說的很對,這些問題我也自己檢討過
我們的工作其實是將老闆去外面做好關係的一些政府案子
一些計畫申請,做文書報告的工作,內容除了專業以外,還有排版到付印都要自己做
所以反正時間到你能生出來就可以
所以我的確抱著事情做完交出報告就好的心態
我住的比較遠,所以上下班時間不是正常時間,這點舊主管沒意見
新主管,也沒表示過意見,但私底下我就不知道了
另一位同事,上下班正常(這點我明白是我的差別),但是我確定大家案子量是一樣的,至於其他雜事,電腦大概都是我處理,有客人來洽公,準備一些東西是同事處理
當然說拍馬屁是過頭了,主要是這位同事有一陣子中午會跟跟大家一起出去用餐,我習慣中午吃水果就留在位置上
至於知道了要做什麼處理,這點我也很納悶的,吵有用嗎?
不是自己決定去留才是重點?
大家有吵成功的嗎,即使這次成功,不也是埋下日後整你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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