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rstorm-2
我不太懂法律, 但這樣不是偽造文書跟詐欺了嗎? 而且使用別人卻蓋自己的章有沒有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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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應該是原始著作權人可以提出告訴.
自己在刑事庭跟民事庭均有提出答辨狀要求提出偽罪証之起訴
康綺有限公司,主要就是要"高額的合解費",拿不到就是要"賠償費".
而康綺有限公司提出賠償費的證據結果就是開始做假
1.說"保密條款"的關係,所以要賠4X萬元+交通費.
被我要求法官求證其保密條款,之後康綺就又改成
2.估價單估價的結果是一張圖5萬,共9張,45萬元+交通費.
被我說,這是一張,完全沒有人或公司估價,以及估價給誰的估價單,分明是偽證
3.今日就又看到一張新的估價單,由康綺有限公司,自己估價給自己說是45萬元(這張不是偽證沒錯,但是是一張完全沒有意義的證據,只是開來要規避掉之前那張偽證用的)...
PS:最另人驚訝的就是,說這9張圖的著作權人是讓渡給康綺有限公司的這讓渡書,經證人著作權人證明,這個簽名是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