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rstorm-2
就說了, 即使是沒有經驗的開車者也能看出是否"慢車(不講龜車避免人身攻擊)."
1. 前車持續遠離.
2. 隔壁都比較快.
3. 有人補充後方連續過來超車.
基本上任何一點都足以成立, 該車就是慢.
問題是法規說了, 得以最高速行駛內線.
所以死點在於法規.
PS. 無數據顯示, 但判斷也是被第一台超車時想加速剪斷第二台路線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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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頻果的影片可以看到
在黑色休旅車超車前,事主的速度都是比中線轎車速度快
可以參考地上的白虛線,影片開頭31秒時有2條白虛線+1空格的車拒
高速公路1白+1空格的距離是4+6公尺=10公尺
也就是車距是25公尺
5秒之後,與中線轎車距離剩1白線2空格 = 4+12 = 16公尺
所以沒有隔壁車道比較快的現象。
再來,事主車速以地上白線計算
8秒大概是跑20格,即200公尺
換算車速大概是90km/hr
一般汽車的錶速x90%大概就是實際測速槍側到的時速
所以車主說他開100km/hs 應該是看錶速,一般人大概也是這樣判斷的。
(補充,中線轎車車速大概是84Km/hr,錶速大概是在93-94KM/hr附近)
再來看第一台超車的休旅車,同樣用地上白線計算
假設事主車速為0,第一台超車的黑色休旅車的車速約為45Km/hr
事主車速代入90 Km/hr ,黑色休旅車時速為 135 Km/hr
超速的認定是警察的責任,但是這種超速法絕對不是正常超車的作法
實際時速135Km/hr下,錶速都快150Km/hr了
這個路段限速才100Km/hr,踩到150Km/hr超車肯定是不對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