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進度
刑事庭,8月底已結束.
民事庭,剛已開完結束.
依說明,下週刑民事會判決.
話說,之前康綺有限公司提出一張"估價單".
說那9張圖值45萬元.(估價單上,並未有任何開立估價單的公司,以及開給誰的)
之前被我說是假的估價單.
結果今天法官給我看"新的估價單".
上面有"公司用印"了.....是康綺有限公司自己估價,自己蓋自己的公司章.
這是什麼鬼啊~康綺,你把別人都當笨蛋了嗎?
估價單要第三方公司估價才算,讓渡書要著作權人簽名才算(上次刑事開庭,證人著作權人說那不是他簽的),這有很難理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