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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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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6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18
我覺得比較公正的方法,
就是所有參加國際比賽運動員,
必需事先公開申請通過,
核準使用中禁藥的情況,
讓同儕的壓力互相監督.

而不是像現在,
等到被駭客公開後,
才跑出來說,
自己其實有病服禁藥中.
舊 2016-09-18, 12:58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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