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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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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要拍交通安全宣傳,本來就是會以危害路人或機車騎士的性命,來做為最嚴重的警示,畢竟人命關天
如果拍汽車違規轉彎撞汽車,那就是雙方駕駛報警並聯絡保險公司來商討賠錢而已,能有多大警示作用?
如果汽車駕駛撞死汽車駕駛,那重點應該會被放在超速上
但重點同樣是超速,撞到機車騎士,撞死機率更大,那拍撞死機車騎士不是說服力會更大嗎?
或拍砂石車撞汽車嗎? 雖然也可以
但同樣是撞車,砂石車要撞死汽車的,還是必須要有一定的車速才行
相對地,砂石車撞機車卻只要是輕輕碰上就有機會讓機車騎士丟掉性命,代表大車駕駛要非常小心,會更有說服力,警示意味更重
假設你是編劇,你是交通部,你希望減少道路上的傷死
拍成的影片,通常最後十有八九都是以機車騎士丟掉性命作為結果
這是肉包鐵的先天註定,與歧視無關
特別是台灣機車的密度,是世界數一數二高的
不要看了這些影片,就認為每個四輪就是想要取二輪的命
事實上
我開車時,特別是在慢車道時,我比許多人都怕我旁邊的機車,很怕騎士蛇行或超車時不小心一個滑倒,人就滾到我車頭前,然後被我壓過去
所以在慢車道上,我的注意力至少有5成放在右邊,而不是前方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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