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3例外可連上12天 430萬人受影響 勞工7休1 10月1上路
瀏覽單個文章
orea2004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
twu2
所以這也不敢, 那也不敢... 那被資方吃的死死的也是自找的.
個人認為,勞檢時還要檢舉人在現場具名簽字,根本就是不正常的作法。
這樣公司就知道誰去檢舉了。檢舉人真的只有離職一途。
現在這種規定真的只有跟公司鬧翻了才有可能去檢舉。
2016-09-14, 03:08 PM #
30
orea2004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orea2004
查詢orea2004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orea2004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