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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013 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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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某處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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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7788000
先說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809/85433.htm
前幾年已經炒過這種冷飯了
也已經修法了
但小弟我遇到類似狀況應該僅會幫忙打電話

該則新聞下面有人留言
“ 刑法第24條第一項「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
這不就表示還是有可能會有事嗎?
況且刑法無罪不代表民事無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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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013於2013/1/2命喪鍘刀
x1013new於2013/7/3再次輪迴
x1013E於2014/4/9為學運(?)轉生了

舊 2016-09-13, 12:24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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