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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384
引用:
作者ailu
在台灣看到車禍幫忙報警就好了

最好不要,連打電話叫救護車都不要
有人簡稱A看到車禍,好心幫忙打電話,但肇事者跑掉,被害者就咬定是打電話的好心路人
因為電話是A打的,唯一跟這案子有關的就是A,A還要想辦法解釋他只是路過
但被害者只是想要找個人賠他,然後A就被告了
 
舊 2016-09-12, 05:36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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