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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T-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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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蠻多人都喜歡用美國來舉例的

那為什麼不用澳洲來舉例?

雖然我沒去澳洲留過學或打過工,但去澳洲玩時導遊有介紹澳洲的情況

澳洲當地,如果屋主回家看到小偷,絕對不能上前去打他或想殺死他

如果小偷受傷甚至死了,你的刑罰會比一般竊盜罪還重

我一開始就氣憤地說

難不成看到小偷還要拿茶水招呼他不成?

但導遊又跟我們解釋

導遊說他剛移民澳洲時一開始也是這樣氣憤

但住久了後才知道為什麼?

我聽完後才恍然大悟

澳洲人普遍有保失竊險,東西被偷了,請保險公司賠就是了

所以澳洲人發現小偷,首先做的就是請他離開,然後報警作筆錄,再跟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所以為何要動手去抓小偷?

如果今天小偷有帶刀帶槍,你還打算上前去抓小偷嗎?

你覺的金錢有比你的生命安全重要嗎?

所以澳洲政府非常反對人民自已抓小偷,甚至會用懲罰性的方式阻止動手

為的就是保證人民的生命安全,以免有人當自已是英雄,結果把命也賠了

久而久之後

澳洲的小偷也知道屋主不會動手,所以被發現後也會乖乖地走人

若試圖傷害或威脅屋主來取得財物,那會讓刑責翻三級跳,風險高利潤低,並不划算

因此

澳洲跟美國恰好是用2種不同的極端手段達成了保護自已

美國是你敢進我家,我就可以一槍轟死你,讓小偷害怕,用武力嚇止的手段達到和平

澳洲是政府當老大去嚇止兩方動武,兩方無論誰動手都吃力不討好,沒好處兩方就沒必要動手,也達成了和平

至於澳洲跟美國誰的作法比較好? 我沒辦法肯定

但在台灣

我比較偏好澳洲的作法,因為台灣禁槍

如果台灣今天開放槍枝,那才能達到恐怖平衡,武力嚇止的目的

但台灣沒開放,所以只有罪犯才能取得槍枝,那就沒有嚇止作用了

所以台灣很奇怪,既不開放槍枝,又讓人民可以自已動手,沒槍的人要跟可能有槍的人去拼輸贏

我認為這種半調子的作法才是危險性最高的

要嘛就是學澳洲,誰都不要動手

要嘛就是學美國,看誰先一步動手

無論那一種,都比目前這種半調子好

台灣就是這樣,學人家的法律或政策都學半套,才搞的亂七八遭的
舊 2016-09-11, 03:26 PM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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