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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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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60
在交通事故上有所謂的客觀歸責說
我覺得也可以相當套到這個竊賊入侵事件
今天你去入侵別人住宅甚至去偷東西
所衍生的種種後果和所有的風險都是自己惹出來的
你本來就要承擔絕大部分責任(甚至是死亡)
所以屋主壓制竊賊後有可能造成竊賊死亡
這樣的事其實竊賊自己本身也要去承擔
至於防衛過當
譬如我就把竊賊五花大綁起來了我還把他下油鍋烹煮
那應該就是防衛過當了
用武術擒拿然後竊賊昏倒甚至斷氣我覺得可責性較低(因為也有義憤甚至緊急避難成分在)
舊 2016-09-10, 07:17 PM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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