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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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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原始林裡
文章: 1,146
引用:
作者Earstorm-2
... 尊重?... 你先去教會犯罪者尊重是什麼, 我已經夠尊重法律的了, 不會主動去犯法.

... 居然跟你囉嗦這些, 你喜歡怎麼做就怎麼做, 我遇到這類情況一定會全力以赴, 先確保自身以及家人安危.

沒興趣去思考犯罪者的動機, 那是事後警察跟法官斟酌的地方, 說真的在當下都沒有意義.

危險又容易致死的方法? 那是你口中的高手才做得出來的選擇, 我只能發瘋上, 就這樣.


認同,歐美,甚至東南亞,對於這種入侵民宅被打死的,基本上以屋主,與其家人的生命權做優先考量。

台灣的法律,真的莫名其妙。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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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千三百萬人,365天如果都重複使用環保筷,一年可以解救台灣以及東南亞15萬棵樹木或是竹子。為美麗的台灣,謝謝您!

南瓜爸在越南 http://joe2001.pixnet.net/blog
舊 2016-09-10, 04:53 P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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