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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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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appygg52
很奇怪,廠商產品標錯價,被下標,就規定要強制賣。
政府訂的制度,說沒錢,就可隨意更改不履行?

照這種邏輯, 那所有的法也都不應該修?
舊 2016-09-10, 08:06 A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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