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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宜蘭大學園藝系主任、宜蘭縣府農業處前處長郭純德,驚爆到私娼寮尋花問柳,與性工作者買春後糾纏達四年,去年九月郭妻獲知丈夫偷吃,憤而對女方提告妨害家庭,郭男證稱與女方發生九次性行為,因女方欠他百萬元債務,才以做愛營養費、出遊作伴費和墮胎費「陪睡抵債」,並非男女朋友,法官則以無法佐證兩人通姦,判決女方無罪。
郭純德(五十八歲)與國小任教妻子育有兩子,一九九八年郭到宜蘭大學園藝系任教,二○○七年七月間,他到宜蘭巿幸福路妓女戶買春,與林姓性工作者發生關係後持續交往,隔月郭男還協助林女脫離妓女戶,後又重操舊業,兩人卻以男女朋友互稱,四年多來多次相約旅館、溫泉湯屋等地做愛,連二○一○年三月郭男接任宜蘭縣農業處長時仍有來往。
上 床9次男付百萬
去年九月,林女丈夫曾男,找到郭妻出示郭男和他太太的簡訊:「不是怨偶不相聚」、「桂花巷」、「親人都是仇人」等語,抱怨郭騷擾他太太,郭妻氣得返家質問,郭才坦承與林女通姦,還製作表格,聲稱與林女發生九次性行為,郭妻憤而對林女提告妨害家庭。
郭男以證人身分出庭證稱,他到妓女戶找林女都有給錢,雙方是性交易,林女脫離妓女戶又回去工作曾向他借錢,雙方是債務關係,並非小三,郭男向法官出示雙方簡訊:「謝謝你一百多萬債務,還了一大部分,還有二十多萬吧,包括做愛營養費、出遊作伴費、三次墮胎費。」
曾男庭訊也說,三年前他帶妻子在小吃店巧遇郭男,郭嗆:「她(指林女)被我幹過二百多次」、「她就在前面當妓女」等。
陪睡抵債證是恩客
林女也出示傳給郭的簡訊:「還錢還要陪睡抵利息。」林女友人也證稱,郭是林的恩客。法官調查發現郭、林曾因債務問題鬧上法院,認為「陪睡抵利息」說法有根據,認定兩人是金錢交易並非男女朋友,無法論以通姦犯行,因此判林女無罪。
人師稱知恥近乎勇
《蘋果》至宜蘭大學向郭純德查證,他臉色大變說:「都已經結束了!」「你去找我老婆,不用找我!」最後才表示:「知恥近乎勇」,會勇於面對。宜蘭大學主秘吳中峻說,尊重教師的私領域,若影響校譽將介入調查,目前不會對郭處分。
律師林國漳表示,已婚者若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行為,均構成通姦罪,即便對象是娼妓仍會成立,「只是配偶告娼妓很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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