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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6
引用:
作者pdaa
我是不知道你有沒有看內文啦∼
蓄意謀殺是因為有三個證人證明屋主說過是特意等待入侵者
情況不同,判決當然不同,要不然也可以找入侵者被打死,而屋主無罪的判決也很多
就情況來說,你舉的這個例子,和勒斃賊有很大的不同,最起碼動機就差很多

哪裡不同?照一堆人的邏輯,入侵就是殺,怎麼知道對方會不會帶武器?殺掉他也是合理的;如果對方不進來偷,就不會被殺了,所以屋主應該無罪;開槍控制剛好不打死,也很難,所以屋主殺人合理。

還有就光只是「等待小偷」這個行為差異,就可以從無罪變刑期70年?你真的覺的如果今天屋主不是等待,而是巧遇,就可以無罪?

還有這個之前在其他串就討論過了,美國保壘原則各州都有不同的限制。不是一堆鄉民說的那種「只要入侵就可以隨便殺掉」,確實很多美國人也都有這種誤解(我貼的案例就是),殺人後被判刑才後悔莫及。

你找個屋主殺死沒有武器及攻擊的入侵者,然後被判無罪的來看看。不要拿日本人那個案例,那個被講到爛了,而且被認為有種族歧視,事實上屋主還是有被罰65萬美金。
舊 2016-09-08, 11:49 AM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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