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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引用:
作者zombie
黑心律師的告白:如何幫打死小偷的勇夫「民事不用賠錢」+「刑事再上訴」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A8%B4%E3%80%8D)

民事判決的策略,個人是蠻贊同的。


不管民事刑事都有問題啊, 這律師是黑心但不怎麼靈光吧?

民事想免賠:

引用:
所以一個厲害的黑心律師會把重心從「過當」轉移到「必要」再轉移到「其他更好方法」,最後逼法官作出正當防衛的無罪判決

問題是正當防衛卻過當殺人怎麼凹成必要或更好方法?
尤其是壓制對方頸部10分鐘導致於頸部肌肉都已經內出血了, 這些證據檢方會忽略嗎?
因為刑事看來是沒忽略.


引用:
假設民事法官認為勇夫成立過失的侵權行為,ok,讓我們先算一下過失比例, 很明顯95%以上的過失在闖空門的小偷身上,勇夫只要負5%的責任,100萬的5%了不起才5萬

現在民事是打死亡賠償官司, 過失比例很明顯是這個律師搞錯了吧?
死亡官司中殺人者責任認定僅5%的可能性?

刑事想翻盤:

引用:
刑法第277條第2項傷害致死罪是可以上訴三審的,只要高檢署的檢察官曾經主張這是傷害致死罪,縱使最後法院判過失致死罪,仍可上訴第三審(理由詳見大法官釋字60號解釋),所以我們就用這個理由先上訴第三審

為了要上訴三審所以想藉由釋60號改打傷害致死罪, 反而更慘.
傷害致死是指勇夫蓄意傷害小偷並且不慎造成對方死亡
所以改打傷害致死的時候, 等於是要勇夫自己承認蓄意攻擊對方.
這個意圖產生之後, 加上勇夫一直在電視機前呈現"再一次我也會幹掉對方"這種意圖, 不但勝訴機率更渺茫, 而且可能換來罪刑會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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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舊 2016-09-07, 11:31 P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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