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法拍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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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豆妖
*停權中*
 
巴豆妖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0
引用:
作者隨風浮雲
因為大門的產權是屬於走道的,他有權不給你過,所以你是買的到,住不到。

我在想一件事, 能請法官判, 你有使用權, 而要求使用嗎?

不是有些人分家產, 有人分到二樓無法下樓的事, 不知這些最後是怎麼解決的?
舊 2016-09-07, 03:44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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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豆妖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