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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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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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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erocat
也不是每個被殺的、被車撞的都是當場死亡的,只要是因你的行為造成的就是算在你頭上。
你說的沒錯,當事人真的是衰到爆,
但是台灣的法律本來就是用來統治人民,所以會有這樣的判決也不意外,
至於小英總統未來的司法改革國事會議我也不會有期待,因為目前的問題不是表面看到這樣而已,再加上台灣民眾普遍理盲濫情(原諒我的直白),台灣司法環境要進步到跟國外先進國家一樣基本上是緣木求魚。
其實我比較傾向法院會判不用賠,幾年前台中有發生被歹徒拿槍指著,奪槍後對方又上前搶槍被打死,那個人被判三年,民事也判決不用賠。連受害者補償金也沒拿到半毛錢。
另外民事訴訟上,我會說這個死者基本上是家庭的負資產,我幫你們解決掉是幫你們省錢,省很多麻煩事,人死了妳們根本沒損失(就算還得買棺材)但基本上反而是賺到了。
我自己也因為這事情的損失我也會跟對方求償(如搬家、精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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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是中產階層這樣玩還有理
本案死者如果有遺產 還需要做這途嗎?
尤其現在都是限定繼承 死豬不怕開水燙
苦主多麻煩而已
考量苦主經濟也不寬裕 對方與有過失
加上輿情嘩然(雖然理論上法官不能因此受影響)
的確有可能不用賠
不過個人猜想 喪葬費用應該是免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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