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本人老木是做這行的,跳出來幫她說話
1.嫌貴可以不要找房仲:
房仲就像婚姻介紹所,要幫買方找賣家、要幫賣方找買家,一堆自私的白目口嫌體正,以為買家/賣家從天上掉下來的喔,都是找房仲讓房仲去找,等找到了再想私下成交。
等買方、賣方找齊了,房仲還要擔當搓合的角色,買方拉高買價、賣方壓低買價,要搓到兩邊都爽了後才會湊成。
說房仲沒做啥服務的其實要嘛根本不懂,要嘛就是專揀現成的白目
結論:嫌貴可以不要找房仲,讓房仲全部倒光光阿,但是就不要口嫌體正,找房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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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兄台寫的.....小弟忍不住要來說說自身經驗.......
之前小弟家人買了一間40年的老房子......
由於想自己慢慢整理當工作室....所以根本不打算賣....
可是好幾家房仲三不五時來「盧」.......每個星期來敲門拜託我的家人把房子給他賣.....
甚至查到我家人的戶籍地址跑到家裡來煩我娘........
後來我家人受不了了....就開了個高價讓他們賣......(大約是買價的三倍)
這房仲也很厲害.....一間又破又爛還曾淹過水到腰部的老房子.....
他居然找到了買主......對方是個年輕的投資客.......
這個投資客在簽約後才發現這是個爛物件....很難脫手賺到錢.....
於是就開始擺爛不付款.....
請房仲處理....一開始他們會約雙方出來叫我們自己談(房仲坐在旁不說話)....
後來甚至約了雙方到場之後.....房仲根本不出面.....
就把我們丟在他們的店裡談.....房仲和店長等人全部躲光光......
最後是我們自己找律師走法律徒徑逼對方履約的..........
房仲倒是沒忘記要領他那一份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