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hadow2013
一、如何認定寄送物品的單價金額?我說這個是1999,沒超過2000,那政府如何查證?
二、我如果要求廠商把包裝,說明書全拿掉,說這是對岸朋友寄過來送我的東西,
這樣政府如何認定是網購品?反之,如果真是對岸親友寄送的禮物,那要如何舉證不被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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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課稅除了看報單金額外,還看一個東西.."行情"...
前陣子朋友從歐洲進了一對二手喇叭要自用,花了20萬買,為了省稅報價500美金,但市價約25萬台幣
海關人員查驗時,GOOGLE之後發現差太多,通知我朋友,要嘛補足稅金,要不就退回去
我朋友在海關盧了一整天,最後還是補繳...
所以你的問題很簡單...
你當然可以說你的東西是朋友寄來的垃圾,不值20塊美金
但當海關認定你這東西值1000塊美金的時候,除非你能舉出反證,不然那東西就是值1000塊美金
海關就會依照1000美金去課稅...
就算是受贈或自用,海關照樣課稅...
現在走DHL報關都要寫產品廠牌跟型號,海關還會GOOGLE行情..
很多人應該都沒想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