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ichelle-lai529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引用:
作者marks
現在的問題只是會被判刑, 不像美國那樣會無罪
不過在台灣, 警察在追補犯人過程中, 弄傷或弄死犯人一樣也得負責啊
更何況他是把人給活活勒死, 一般應該會先被勒昏
要是換成警察把犯人勒死就不是判個緩刑就能了事了

告訴您,『勒昏以上勒死不滿』是非常非常難以控制的,甚至是得靠運氣,更不是『一般』可以做得到的;更何況是一個吸毒跟心臟病史的嫌犯。
 
舊 2016-09-06, 03:36 PM #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ichelle-lai529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