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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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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引用:
作者benjamine
只有我覺得這樣判還算合理嗎?只是個小偷,雖然是護妻心切
一個人未經審判被打死了,只算你六萬或關兩個月...

就算現在流行把"畜生當人看、人當畜牲看",也不要矯枉過正吧

那您怎麼知道他如果沒有被制伏,會不會變強盜,甚至強盜殺人呢
『只是個小偷』,那是因為有『護妻心切』才讓他『只能是個小偷』。

更何況不是被『打死』,而是『持續制伏』的過程才讓他死亡。

真要這麼說的話,是不是也可以追究警察太晚到,所以才讓他死亡
舊 2016-09-06, 03:27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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