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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老飛俠
其實為了提昇立法品質,編一些預算給立委請助理我並不會反對,民代其實背後要有一個團隊才能發揮戰力的,
一個人能發揮的力量有限,有些審查法案口碑還不差的立委,其實就是助理能力強,能為老闆提供後勤戰力。
問題是不乏立委助理是都聘用自己家人的,形同用人頭變相加薪,這我就覺得吃相難看了。

用自己家人OK啦
只要績效有出來都給一個人又如何
没績效,都是瀆職
 
舊 2016-09-03, 01:26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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