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斷絕親子關係,受害者就無法求償嗎?
瀏覽單個文章
marum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5
文章: 48
其實就是花一筆錢認識一個人,
有人只花100就認識一個人,
有人花一億才認識一個人,
而原 PO ........................
我借人錢從不超過兩千,
對方不還就算了,
當然以後一毛都別想找我!
沒聽過一句話嗎?
朋友別談錢不然就連朋友都沒的做了。
2016-09-02, 01:35 AM #
20
marumi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marumi
查詢marumi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marumi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