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針對性強的狡辯式假設,你覺得有意義嗎?
記得以後你去賣場推車回家,也不需要買手提袋了,7-11,大賣場都有籃子可以提回家,反正借用一下而已,又不是偷,對吧
記得教育你的小孩子,上學不需要帶背包帶書了,看哪個同學不注意偷借過來就好了,反正會還啦,畢業在還就好了,那不是偷
如果你的道德低到如此程度,那代表我們不是同一類人,花不投機三句多
加油吧,整個賣場的推車,都是你的
引用:
作者msnow
要是愛買與住戶約定成俗,住戶也都這樣做,而且愛買又不提告,你還會認為這個事情很嚴重嗎?
ps鄉民無權提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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