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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算抄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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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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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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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Axel_K
貓的設計差別很大,至於肢體設計或有雷同.....參考或許,很難構成抄襲成案就是。
這世界有數十萬設計師每天設計著類似的產品,要挑出獨一無二,完全無參考的原創,
可能只剩萬分之一。
很難說
橙果設計的一款包裝金魚圖案,游泳中的金魚大家都會劃,隨便在GOOGLE都能找出雷同狀態的金魚圖案
所謂原創人告抄襲,一審判無罪
後來上訴到"智慧財產權法院",橙果刑事和民事全敗訴,設計師判刑,橙果要賠錢
妙可大王最有利的證明,是否如他說"很多人都誤認妙可大王的作品是臭跩貓"
2016-08-31, 01:49 AM #
33
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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