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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gLiC8e1e5I83
政府也很賊,徵收完把畸零地還給地主,然後叫地主捐出來給大家用.....

政府佔私人土地給大家用不付錢,不是本來就行之有年了
而且還立法好久了
你是第一次知道嗎?
要是有人買下這些政府不付錢的土地捐給政府節稅
還會被說是漏私

你看看下面這網友貼的新聞
引用:
作者aaaa88
律師為何會這樣子說???
台灣的惡法.....不是說好....既成道路就要免費提供給大家使用,不可以封路嗎??
快把可憐的地主抓去關啦!!!!
舊 2016-08-30, 02:34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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