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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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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22
引用:
作者commando001
我記得被告可以申請移至住所管轄法院開庭,不需要跑那麼遠


我第一次收到傳票的時候 我連是誰告我我都搞不清楚

當初這對夫妻 我只當牠們神經病 第一次出庭結束時 我跟檢察官說

因為家裡有老人家要照顧 同時我還附上病歷證明 希望如果下次還有開庭 能以視訊方式在台北

檢察官只告訴我 會幫我申請
舊 2016-08-29, 07:40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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