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icroredw
書記官也是公務人員,公務人員不就是最好整的嗎?
要是我的話,早就去申訴了,而且反告回去,告回去你也可以請假不出庭
上法院很煩人,告人也很煩人
但是你不一定告人就要出庭,你可以告了人又都不出庭,懂嗎?
那對老夫妻也是這麼玩的,怎還不會學起來
另外對於書記官,你可以跟直屬長官申訴,跟政風室申訴,跟監察院申訴
雖然效果不大,但是你跟3個單位申訴,那位書記官就要打3份報告,甚至跑3個地方
,也有可能要請假好幾天去做筆錄,把他搞得焦頭爛額也蠻爽的
|
噗!
只講一句,告訴人也可以是證人,證人有到庭的義務,合法傳喚不到庭,檢察官可以拘提,也可以聲請裁罰罰鍰。
想玩法律之前,先搞懂法律,不要啥都不懂就要亂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