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cdx
2009年3月3日改為現名,但其原名簡稱「核四」或「核四廠」較為常用。廠址規劃可供六部核能發電機組使用,現有兩部發電量各1350百萬瓦特(MW)

水深卅公尺處,在每秒一.二七公尺的流速下,平均發電功率為廿六.三一kW

1350000000/26310=513112.88~要這樣多的數量才能取代一個佔總發電量7%的核四
維護費用會比買燃料便宜?

希望上面沒算錯,單位太大了~實在不好數................

蓋電廠本來就不少錢,只要不要貴太多,就還好
整個核一到核三發電總數約在5000mw,所以替代需要20萬台
我個人比較擔心的是對生態的影響,畢竟20萬台很多
發電效率若能再提高就更好了,看核電廠除役後能否商轉
     
      
舊 2016-08-28, 10:22 AM #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ainwen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