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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打官司,告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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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om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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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跳海人
很多公司也是拿非經常性給付的名目在充替經常性給付,這只要從歷史給付記錄就能判斷了
但是....很多法官不熟勞基法,只會拿民法那招來處理,那就的確有可能被誤判了
經常性給付與非經常性給付。這有得灰了
將非經常性給付排除在平均工資之範圍內。而不是非經常性給付其本質即非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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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2016-08-26, 04:20 PM #
19
pomp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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