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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打官司,告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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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b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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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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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當初談好的薪水部分轉成節金就是某些公司怕人離職變相扣薪水的手段
節金屬激勵性質可以不給
這樣看來樓主的名目月薪是3萬(舉例),要打贏官司可能需要一番努力說服法官前公司玩把戲
2016-08-26, 02:2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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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b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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